村医养老进入关键年,2022迎来大变化
村医养老的关键年
2022或将全面落实
从半工半农的“赤脚医生”,到新时期专职化的“乡村医生”,这支具有我国特色的队伍始终默默兜底农村医疗网底,守护着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
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乡村医生发展面临着身份尴尬、待遇不稳、老无所养、人才短缺等诸多难题。其中,养老保障问题成为影响乡村医生队伍稳定发展最突出的难题之一。
今年2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涉及每一位乡村医生。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要求落实乡村医生各项补助,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待遇,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3月,2021年政府报告出炉,明确全面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11月,三明医改全国范围内铺开,村医养老再次迎来历史性改革,明确推广三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经验......
可以说,从上层布局到下层执行来看,今年都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关键年。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年全国村医养老问题有望得到全面解决。
村医养老保险
全国执行三种模式
纵观各地对村医采取的养老保障措施,模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图源: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对于退出村医来说,他们已经达到了领取养老补助的年龄,但因历史原因,这些村医未能及时参加养老保险的缴纳。
那么,他们的养老该如何解决?
针对这类村医的养老问题,多地已调整村医退出待遇,为他们发放生活补助。比如养老生活补助模式的补助标准有三种:
一是按照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补助,如安徽政策规定对具备乡村医生资质且从事村医工作 10 年以上、到龄退出的乡村医生,落实每月不低于 300 元的生活补助;
二是按照当地职工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如厦门规定对1961年1月1日前出生且从业累计30 周年(含)以上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生活补助;
三是结合工龄进行发放,如青海对在乡村医生岗位连续工作 5 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服务年限,按每满一年每月给予 20元的生活补贴。
无论按照哪种形式进行发放,各地进度已经开始趋同。
2021年村医养老
这些地方已落实
据基层医师公社不完全统计,今年有如下地区为村医缴纳养老保险:
安徽: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政策。
辽宁: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实行聘任制度并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可以按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身份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每名村医每月参保费合计546元,其中政府缴纳390元,个人缴纳156元。
广西:所有村医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2015年起每年为乡村医生发放0.9亿元养老补助。
广东:基本实现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覆盖,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
重庆:将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全省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黑龙江:县级政府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当地应按照国办发文件要求,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省里不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对特别困难的县(市、区),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山西: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并将其纳入今年1月1日正式执行《山西省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
吉林:省卫健委明确指出,近些年乡村医生信访问题始终困扰着各级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集中在老村医群体(赤脚医生)养老待遇问题,因各种因素或是补助待遇不到位,或是标准低、标准不一致而攀比等。建议从国家层面统筹谋划,提出指导性意见。
福建:今年9月,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2021-2023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在未来三年内,投入约22642.8万元资金,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实行“乡聘村用”,健全村医养老、补偿和退出等机制。
云南:到2020年年底,云南省各地乡村医生“乡管村用”管理机制基本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2035年年底,全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均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全面解决。
河北保定:已为全体村医缴纳养老保险,并为退休村医提供生活困难补助。
江西宜春:10月发文,已为全体乡村医生缴纳养老保险。
山东临沂:已推动3521名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其余大部分在岗村医参加新农合养老保险。
甘肃临泽:为124名县级以下在岗村医缴纳养老保险57.62万。
贵州贵阳:2021年底前为全体村医购买养老保险。
......
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伴随着“乡村医生”这一特殊社会角色的变迁而不断变化,不管是考虑他们最初作为“赤脚医生”的历史贡献,还是现今的作为受命于政府指令性任务与乡镇卫生院职工“一体化管理”的“公家医生”的社会价值,都应该被妥善解决。
2021年,各地已经紧锣密鼓铺开落实。我们期待明年,所有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都能得到妥善解决。